青州政府公开征集合作方...
青州在线网络 2024-03-17 11:41 阅读 124
青州市城乡书房建设合作方征集启事
为了更好地推动全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,丰富品质城市文化内涵,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,打造百姓身边的阅读空间,逐步实现阅读便捷化、均等化、社会化,2024年青州市拟建设3家左右开放共享、规范运营的示范性城乡书房。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》,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城乡书房合作方,与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城乡书房。有关事项如下:
01
总体目标
按照“城乡书房助力文化青州建设”的定位,为广大市民提供就近便捷的阅读服务,使城乡书房成为城市的文化地标和市民的精神家园,发挥文化的引领作用,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,进一步完善覆盖图书馆总分馆服务网络。
02
申报主体
青州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企业、机关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协会、街道、社区、住宅小区等均可作为申报主体,向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进行申报。
03
合作方式
(一)青州市图书馆提供的服务事项
1、城乡书房采用RFID技术进行业务管理,统一纳入市图书馆总分馆管理系统。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供部分电子借阅设备。
2、根据书房面积一次性配置部分已加工图书,并定期更新。
3、市图书馆负责城乡书房业务指导、培训。
4、市图书馆帮助城乡书房组织阅读活动、实施推广全民阅读等工作。
(二)申报方需承担的事项
04
标准要求
(一)选址要求
城乡书房的设置布局遵循普遍均等、就近服务的原则,地址选择要求位于一楼临街,人口集中、交通便利,环境安静,符合安全、卫生及环保标准的区域,市政配套设施条件良好的区域,与其他文化设施合建时,应当满足其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,并自成一区,设有专用出入口。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平方米。场馆免费用于合作建设城乡书房,承诺提供时间不少于五年。
(二)建筑要求
城乡书房建筑构配件、装修材料和建筑设备必须选择安全、节能、环保、不损害健康的产品。设计消防给水系统,以及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设备。采取建筑措施或机械排风设备,在冬季门窗关闭情况下,满足室内通风换气需要。计算机设备、消防系统以及防盗监控系统设置可靠的备用电源。采光及灯光照明符合要求。设置自助借阅设备、监控设备的网络信息点(接入带宽不低于100M)和局域无线网络系统,网络布线起始端应归集到弱电箱。
(三)装修要求
城乡书房建设应当符合图书馆建设设计规范,满足多元功能布局要求,体现时尚、环保、人文元素,彰显文化建筑特点和品位,形成各具特色、类型多样的设计风格。装修方案由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审核。
(四)标识
采用统一设计标识,以城乡书房的指定字体作为正面招牌,字体大小及颜色可根据装修风格调整。室内各种文字、标识需添加城乡书房LOGO。标牌应悬挂于建筑外立面醒目位置,并具备夜视功能。
(五)管理
配备一名责任人及一名专职工作人员,具体负责城乡书房的日常运行与管理。
05
违约责任及其他
城乡书房建设以五年为一个协议周期。由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与申报主体签订《青州市城乡书房建设合作协议》,在协议期内,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协议,需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,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。
协议周期到期,若协议解除或不再续约,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撤回提供的图书及相关设备等,收回城乡书房的命名,撤销有关城乡书房的标识,申报主体不得再利用城乡书房的名称。
06
申报材料
(一)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;
(二)营业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的复印件;
(三)申报表。
07
征集方式
请登录“青州文旅”微信公众号下载申报表。
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邮寄或送至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(地址:青州市驼山路和凤凰山路交叉口西南角游客服务中心),并将申报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:qzswljggfwk@163.com(请注明城乡书房合作方征集)。
联系电话:0536-3091091 15762518799
联 系 人:陈超
08
征集时间
09
审定方式
征集结束后,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、实地查看并复核材料,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评议后择优确定合作方名单。合作方名单将通过“青州文旅”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。公示结束无异议的,将正式签订建设合作协议,给予使用城乡书房的命名。
附件
青州市城乡书房合作申报表
青州市文化和旅游局
2024年3月14日